(网经社讯)11月17日消息,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就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2年-2025年)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稿》指出,通过分析评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出行特征,对照国内其他城市对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管控的做法,考虑电动自行车特性及管理政策调整等因素,从交通需求、交通设施承载力等多个层面,科学测算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数量总规模,综合推荐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理规模为45-65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理规模为30-40万辆。
据网经社移动出行台(DCX.100EC.CN)了解,在共享出行领域也有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目前在广州有小遛共享、喵走共享、小彬出行、哈啰共享、青桔共享、美团共享、骑骑共享等多个共享电动车品牌。
附件
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总量规模评估结果(2022年-2025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上一轮(2018年至2022年)总量评估实施效果评估
(一)上一轮总量评估结果
2016年9月,以摩拜、OFO小黄车为首的各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相继进入广州,为市民提供了新的出行便利,但是也引发了无序超量投放、车辆乱停乱放、故障残旧单车乱堆放等乱象,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行业格局、城市公共资源利用和公共秩序维护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了解决超量投放及其产生的一系列问题,2018年4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第一轮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适宜总量评估工作,从用户的出行需求、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基础设施的约束条件等三个层面进行评估分析,评估结果为:广州市全市合理规模为60万至80万辆,中心六区合理规模为40万至50万辆。
(二)总量控制措施实施效果评估
2019年4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创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投放中心六区40万辆的运营配额,并建立了企业季度服务质量考核机制,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对企业运营配额实施动态调整。目前,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企业各项运行指标均较2019年有较大幅度提升,总量控制措施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管理效果。具体如下:
1.车辆周转率
自2019年广州市实施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控制以来,广州市的日均骑行量稳步上升,由2019年下半年的102万人次上升至2021年上半年的172万人次;车辆日均周转率同样显著提升,由2019年下半年的2.5次/车上升至目前的约3.5次/车。
图1 车辆订单、周转率变化情况
2.活跃车辆占比
活跃车辆(当日产生过订单的车辆)占比可较为直观的判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体使用情况。因为用户需求存在区域差异性,所以活跃车辆占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总量配额与市民需求之间的空间匹配性,以及企业的车辆均衡管理能力。
图2 活跃车辆占比变化情况
根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监管平台的数据统计,2021年上半年,广州市活跃车辆占比接近55%,最高日达到66.2%,最低日约为23.8%。这说明总量规模与市民需求在空间分布上是总体相适应的,但是企业调度均衡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3.市民对现场秩序的主观评价
根据市民问卷调查发现,有超过55%的受访者认为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较好,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得到多数市民的认可。但是仍有近20%的受访者认为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整体停放秩序都较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水平仍有待持续提升。
图3 广州市居民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的评价
二、本轮适宜总量规模评估
(一)评估原则
在上一轮总量评估原则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行业、城市的发展变化情况,确立了以下评估原则:
1.总量规模应与停放泊位、骑行资源承载能力相匹配。目前,中心城区设置非机动车道的主次干路总里程由2016年的700公里增加至967公里,中心城区划设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容量也超过了68万辆。但是,当前广州市慢行系统仍存在连续性差、车道设置不足、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中心城区仍有接近30%的干路尚未设置自行车道,骑行、停放资源的空间均衡性仍有待提高。
2.综合考虑交通特性变化,测算规模满足居民出行需求。受新冠疫情影响,近年来市民选择非机动车等个体化出行的意愿日益突出,且电动自行车等新出行方式的兴起,也有可能影响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出行需求。
3.结合近年来城市交通方式结构的变化,重点考虑与其他交通方式(公交地铁、市民自有自行车、市民自有电动自行车等)的融合协调发展。
4.对比借鉴其它城市总量控制的相关做法,保障广州市总量控制规模更具合理性。
(二)评估技术路线
研究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收集整理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运营、出行等相关资料数据以及国内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措施,并开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特征抽样调查;在此基础上评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现状,分析其出行特征,总结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管理经验;综合考虑骑行资源承载力、停放资源承载力、市民出行需求特性及电动自行车出行对出行结构的影响、区域公共交通供给差异等多方面因素,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出发测算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合理发展规模,并将计算规模分配至各行政区、街镇等不同层级区域。具体技术路线如下图:
图4 技术路线图
(三)评估测算方法
1.基于设施供给能力测算规模。以慢行交通的道路空间资源为基础,考虑一定交通服务水平条件下的通行能力,计算路网容量,进而由供给能力推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模。
2.基于出行需求模型测算规模。以居民出行总量、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车辆周转率等为基础,综合考虑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调整因素,计算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需求规模,从而确定规模总量。
3.与国内同类城市的规模对比。基于万人拥有量、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对比分析,类比同类城市相关数据,评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规模。
4.基于公交服务水平的规模修正。考虑各行政区公共交通供给水平差异性因素,结合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发展定位,优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额在各区域的分布,在保持总配额稳定的前提下,优化增加公交服务水平较低行政区域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额,提升公交覆盖较低区域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供给,减少公交服务水平较高地区自行车交通与公共交通的竞争,保障公共交通与自行车交通协调发展。
三、评估结论
通过分析评估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现状以及出行特征,对照国内其他城市对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管控的做法,考虑电动自行车特性及管理政策调整等因素,从交通需求、交通设施承载力等多个层面,科学测算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适宜数量总规模,综合推荐广州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理规模为45-65万辆,中心六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合理规模为30-40万辆。
各行政区适宜规模为:荔湾区3.8-5.1万辆;越秀区2.7-3.6万辆;海珠区4.9-6.6万辆;天河区5.4-7.1万辆;白云区9.3-12.4万辆;黄埔区3.9-5.2万辆;番禺区4.5-7.5万辆;花都区4.0-5.5万辆;南沙区2.5-4.5万辆;从化区1.5-3.0万辆;增城区2.5-4.5万辆。
目前,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政策尚未完全稳定,政策实施效果尚未明晰,因此建议要充分跟踪电动自行车整体发展态势,同时结合其他交通方式的发展情况、企业管理能力现状等因素合理确定具体投放配额数量。如电动自行车增加迅猛,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停放、骑行资源中争夺挤占形势突出,则应当在适宜总量规模中以接近下限值确定具体投放配额数量,反之,则可以接近上限值确定具体投放配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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